赵连辉律师亲办案例
盗窃案
来源:赵连辉律师
发布时间:2012-11-07
浏览量:957
 

20125月的一天,王某带李某等其他五人盗窃了一辆三轮车,以2400元销赃,李某未参与分赃;615日,李某等人在滨城区某汽修部偷走轮胎锅子三个,价值300元。7月份在牛某的压力下,抢劫面包车一辆,价值25000元。 

承办结果:李某被确定为从犯,且由立功表现。被判处5年有期徒刑,并处三万五千元罚金的判决。

简要点评:青少年易受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,全社会应加强对青少年的关注,增强其法律意识。律师应充分掌握证据,积极搜集罪轻材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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律师信息
  • 律师姓名:
    赵连辉
  • 执业律所:
    山东志城律师事务所
  • 职  务:
    主办律师
  • 执业证号:
    13716*********02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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